时间:2025-07-01 20:55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财务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传输服务询价公告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财务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传输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2025年7月6日9时00分—9时30分,到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图信楼233提交报价文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丛老师,2246687。
2. 报价人须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服务承诺(包括优惠条件承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资格要求等。上述资料装订成册(需提供纸质版文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自行密封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所交资料因存档需要,采购人不予返还。
3.报价为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运输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且综合考虑价格上涨的不确定风险。
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明确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未设置最低限价,但供应商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也不允许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采购人将认为其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供应商现场不能对其低报价做出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认定为无效报价。
3.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将不允许再次参与该项目,一年内不允许参与采购人其他项目。
4.报价资料应符合完全响应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财务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传输服务所有要求,要求见附件,不完全响应视为无效报价。
1.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64000.00),超过控制价报价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款的100%
3.服务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开发并实施完成,需严格遵循时间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终身免费维护。
4.服务地点: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六、截止报价时间,报价人不足3家或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不足3家,采购人可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七、报价人提交报价资料视为同意该询价公告条款,采购人享有对该条款的解释权。
附件:1.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2.报价文件格式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2025年7月1日
财务系统与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传输服务询价公告07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