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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4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我院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劳动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4号)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为S000037000015。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现将2024年职业技能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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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定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三、认定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的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名证明材料用于存档,不予返还。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1.所有等级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员承诺书(附件2)、1寸电子版照片(文件为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文件大小务必小于20k)。

  2.以下材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提交。

  (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附件3)。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认定时间

   五、培训、认定费用

  鉴定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执行。  

   六、认定地点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烟台高新区科创西路60号。

   七、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认定结果将在学院官网或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认定方式及证书发放

  认定等级为3级、4级、5级的工种,其认定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科目组成。认定等级为2级的工种,其认定由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和综合测试三科目组成。各科成绩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均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互联网查询平台http://jndj.org.cn/查询。)

   九、其他说明

  1.为提升认定工作质量,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不足30人或人数较多,将进行资源统筹、调整认定时间;

  2.如遇政策变动或认定许可调整,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5-2246631       刘老师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docx

  附件2学员承诺书.doc

  附件3工作年限承诺书.docx

  附件4在校生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