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1.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确保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协议,学生申请走读时须与家长共同学习并认真执行,以切实保证学生的安全。

2.家长应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过马路要走人行道。严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上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3.家长应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督促学生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如学生未按时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联系老师。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需及时告诉班主任并办理请假手续。学生未按时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4.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走读卡或走读证明,必要时出示学生证接受检查。进出校门要下自行车推行,进入校园后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放学后应迅速离校,不在校内或校门口逗留。如因事不能按时离校,须经班主任批准,并抓紧处理完毕后及早离校回家。

5.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6.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网吧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不结交社会不良青年,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而出现的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7.走读生中午应在校内就餐,严禁到校外就餐。中午可在教室午休,不得进入学生公寓,不得在校园其他地方逗留。

8.走读生严禁携带各种违禁物品或帮助引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9.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生病等特殊情况,与家长联系后,家长如不及时赶到处理,后果由家长负责。

10.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对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责任,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子女在校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管理。

11.走读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其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12.原则上烟台六区以外的学生不得申请走读。走读学生校外住址必须是在自己家和家人同住。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五区以外学生申请走读必须是在学校就近和家长同住。申请走读时,家庭自有住房必须提交能显示房屋产权人姓名和房屋坐落的照片,租住房屋和家人同住的必须提交能显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坐落和签约人姓名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13.走读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及学院《疫情防控期间走读生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每天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保证返校前14天内无上述症状,绝不带病上学。

14.走读生要向老师如实报告接触史、旅居史等相关情况,保证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离开烟台市范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接触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回来人员。

15.走读生要认真落实个人防护各项要求,讲究个人卫生,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

16.走读生要自觉坚持步行、骑行或家长接送等安全的出行方式往返家校。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主动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并保存相关票据备查。

17.走读生要主动提醒父母和家人,共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健康、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18.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由学生和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19.已经申请走读的学生须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重新提交走读申请并签订此协议。

20.本协议由家长审批走读手续并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