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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处室: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进一步细化、深化、实化校园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真正把校园安全作为必须履行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坚决遏制和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坚决遏制和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的若干措施》鲁教安字〔2024〕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4〕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严防极端事件的紧急通知》(鲁教安函〔2024〕6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构建联防联控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组织牵头抓总、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心理健康、安全保卫、后勤服务、院系(班级)等各岗位工作职责,坚持专门举措和常规工作相结合,形成预防化解校园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的有效合力。

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涉学生极端事件信息的监测预警,及时核查,依法依规对恶意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置。联合网信、公安部门要加强涉学生极端事件舆情监测,对各类诱导教唆、制造谣言、恶意炒作的平台账号严格管控,及时清理易引发效仿的不良信息。积极宣传推广健康向上的图书、影视等文化产品,营造学生良好成长环境。发挥好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处置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校医院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减轻患者负担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图书信息中心、总务处

(三)强化家校社协同。健全家校联动机制,重点关注特殊家庭学生,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与每一名学生的家长沟通至少1次,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并了解学生在家有关情况。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入户家访,对列入重点家访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1次,增进家校理解。每学期召开线下或线上家长会,深度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帮助家长提高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要广泛开展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二、积极营造健康教育生态

(一)强化五育融合。把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课程体系和课堂主渠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把德育贯穿学生在校全过程,引导学生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实施强课提质行动,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建设达标课堂、高效课堂,减轻课业负担,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推进美育改革,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建立劳动清单和竞赛制度,涵养学生劳动情怀、培育劳动品质。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二)改革评价体系。完善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立德树人作为各级党组织建设、各部门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指标,将办学育人的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以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构建全面综合的学生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标准,坚决破除简单用分数、排名评价学生的错误做法,切实缓解焦虑内卷。改进教师评价制度,提高师德教风、育人成效在各级各类职称评聘、荣誉评选和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改革用人评价,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培育选聘机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唯帽子”的用人导向。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质量控制与绩效管理办公室

(三)落实专题教育。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全面融入课程教材将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公共基础必修或限定选修课。注重提升辅导员、班主任和一线教师的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素养,前置性做好苗头性问题的预判和处置。加强对学生的抗挫折、婚恋、伦理、家庭观、职业生涯规划等专题教育,培育学生积极健康的社会情感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营造和谐环境。全面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制定涉及学生和教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必须充分征求意见,凝聚思想共识,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将问题隐患降到最低,坚决杜绝出台“奇葩”政策措施。健全学校“接诉即办”机制,确保师生诉求第一时间响应、最短时间反馈解决。要关注学生身体、心理、思想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变化,有效落实防范和管控措施。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建立全员育人责任清单,将联系帮包学生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专任教师。加强师德教育,对师德失范“零容忍”,融洽师生关系,坚持尊重、理解、包容、平等、信任、激励原则,积极有效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学业、就业、家庭、恋爱等困惑。建设健康、民主家庭环境,引导家长尊重成长成才规律、尊重个体差异,理性确定子女成长目标,经常性沟通交流,融洽亲子关系。

责任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三、加强学生风险隐患排查

(一)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完善“学校—二级学—班级—宿舍”四级预警网络,建立同学、小组、宿舍、班级多维预警联动机制,设立“隐形安全员”,在日常生活、班级活动、谈心谈话中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察觉捕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要落实干部联系学生制度,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测排查,每月与学生谈心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态和异常行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校外住宿管理规定,每日记录学生在校回寝情况,对学生请假、旷课、夜不归宿、无故未到校等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原因、查明去向、消除隐患。落实落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打造积极、法治、公开、民主的校园文化环境要建立完善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机制,做到心中有数、管控有方。

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家庭关系、学业就业、婚恋、心理、特殊困境等情况,开展一次集中、重点排查整治,及时查找问题隐患,落实针对性防范管控措施。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师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要细化出入管理措施,坚决防止不法分子、闲杂人员以及其他不明身份人员进出校园,坚决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加大校内巡查巡逻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上放学、就餐等学生密集活动时段和场所的巡逻管控。要为学校安保人员配齐安全防护器械,推进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联网联动处置。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保卫力量必须提前持械到岗,规范穿戴,有效履行职责。要配齐配足保安员巡逻值守“八件套”,加强防冲撞、防暴恐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的配置。

责任部门:各学院、各处室

(二)完善定期筛查机制。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按照“学校—二级学—学生”全覆盖要求,每学期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将单亲和离异家庭、患心理疾病和特异体质、有既往自残史和自杀未遂史、情绪波动明显、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人际关系紧张等风险因素的学生,“一生一档”建立包保台账,落实专门人员精准开展预防预警、帮扶辅导,定期调度推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把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完善建档转接机制。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要统筹规划,指导各二级学院新生入校起建立所有学生心理档案,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行为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教师及家长。在班主任、辅导员更换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强化联动配合。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四、强化早期介入干预处置

(一)建立咨询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发现、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形式,向学生提供专业、及时的指导与咨询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中心、心理辅导室建设,将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确保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定期开展学生心理状况研究,组织心理学专家,对当前学生心理、情绪、情感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疏导和干预措施。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

建立分类关爱机制。加强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分类关爱机制。针对特殊家庭学生,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访等形式加强人文关怀,指导家长正确处理亲子矛盾。针对学业困难学生,要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跟踪帮扶,通过学习引导,学习策略交流等形式,缓解学生焦虑,严防因厌学出现极端行为。针对就业困难学生,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通过邀请优秀学长分享就业经验、组织模拟面试大赛等形式,帮助学生明确就业去向,做好就业创业岗位推介,切实减轻学生竞争压力。对于情感问题学生,要通过个别谈心谈话、讲座、团辅等形式,帮助学生建立理性的爱情观,掌握处理沟通的技巧。针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在日常教学和教育管理中适当予以关注照顾,有针对性地安排体育课程和文体活动,强化学校专业人员急救和医疗机构治疗保障。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总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二级学院

建立分级处置机制。加强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科学运用筛查结果,分类施策、分级处置,确保心理扶助时机恰当、节点精准、效能可期。对一般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将相关学生名单在各班级备案,由辅导员(班主任)与心理教师定期进行辅导沟通,所有任课教师保持一定关注,及时发现学生心理变化。对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联系家长到校告知风险,建议接受专业机构诊断与治疗并办理安全责任移交。辅导员(班主任)要重点做好此类学生的跟踪辅导,心理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提供辅导帮助。必要时可办理休学手续,回家休养治疗。对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应重点警戒,在校期间实行全程监护,立即通知家长办理安全责任移交,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或回家休养治疗。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五、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

(一)健全日常发现识别机制。心理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学校行政、医务等工作人员要广泛参与到对学生日常心理问题的关注、识别与上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如遇主动求助的学生,应立即进行沟通引导,向心理健康教师寻求专业技术支持。在沟通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强化学校技防建设,通过视频定期回看、智能预警等方式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学生,第一时间处置干预到位。

责任部门:各学院、各处室

(二)健全异常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涉学生安全异常信息预警机制,每学期将重点关注的学生信息主动推送公安部门,通过大数据加强对学生异常行为、异常信息的在线监测预警,畅通信息共享,前置风险防控,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学生心理状况研究,组织心理学专家,对当前学生心理、情绪、情感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疏导和干预措施,并及时将高危学生转介到医疗机构就诊。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三)健全教育演练应急处置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以应对突发暴力伤害事件、消防事件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教育。要在改进演练形式、提高演练实效上下功夫,大胆探索不预设场景、不打招呼的临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学生应对火灾爆炸、暴恐袭击、意外伤害等防范技能,切实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逃生自救能力。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能力。要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响应及时、处置到位、管控有力。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四)健全事故复盘推演机制。学生极端事件处置终结后,要立即启动复盘工作,对事件基本情况、应急处置、善后抚慰、教育管理职责落实、舆情管控、责任界定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改进提升建议,并形成复盘报告。复盘要真正把问题找准、原因查清、责任定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避免重蹈覆辙。

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委员会、各学院、各处室

(五)健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将负有责任的学生极端事件纳入部门和个人考核,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建和部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的,倒查原因,厘清责任,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六、信息报送

请各部门于11月26日下班前,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dccxgbwc@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图信楼418室。

联系人:刘植

 话:18769442932

 

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