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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水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防汛防台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与学校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的管理方式。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长:宋   党委书记

刁洪斌 党委副书记、校长
 员:姜   党委委员、副校长
          鸿 党委委员、副校长
        赵长珂 党委委员、副校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方子晗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
        郭翠花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

 任:  鸿 党委委员、副校长

副主任:李庆辉 安全保卫处处长

  员:耿宝银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鹿岚清 教务处(科研处)处长

吕颜峰 学生工作处处长

隋宜宏 质量控制与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

李亚洲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李晓亮 总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牟小杰 资产管理处处长

刘寿华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图书信息中心主任

张振鹏 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疆辉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刘雪峰 中餐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智能制造学院副书记(主持工作)

车延红 现代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宋雁鸣 文化与创意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旅游与服务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王永刚 融媒体产业学院院长

   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办、台港澳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接任或分管工作的同志替补。

二、工作任务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汛防台风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方案并协调本部门的防汛防台风具体工作。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1.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为防汛防台风抢险做好充分准备,负责维护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秩序,加强巡逻,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组织人事部协助。

2.生工作处(团委)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督促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实施应急疏散

3.总务处负责在建工地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确保在建项目及施工工地安全;负责校舍和水电管网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汛防台风物资(沙袋、铁锨、手灯等)的准备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负责受损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校舍、水电管网等重要设施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发现倒树要及时清理,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4.宣传统战部负责在校园展板、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醒目地点开设雨季汛期安全宣传专栏。

5.各单位负责落实本部门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防汛防台风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校外集体活动申请报批制度,在主汛期内,不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负责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工作,密切注意气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学生,提早做好防范

(三)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各单位值班人员务必在岗在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出现险情立即报告防汛防台风办公室。防汛防台风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三、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下,服从安排、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对因麻痹大意、不落实责任、不服从调度、相互推诿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者,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