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4 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以下统称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即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当前同时承担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或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教授专业课所属大类参加认定。
二、认定工作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上报院系管理员身份信息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17:00之前,自行组织安排学院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管理员1-2名,并将审核管理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以“学院名称+双师管理员”的格式为主题,发送邮件至sdccjfzx@126.com。学校将为审核管理员建立审核账号,方便后续认定初审工作。
(二)教师个人系统申报
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教师于2024年10月11日8:00-2024年10月20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gl.sdei.edu.cn/ssxjs/,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Ssxjs@0506),根据本通知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中的《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补充说明》以及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的文件的指导,在认定管理系统中填写信息、上传支撑材料,进行上报。
(三)学校审核
各二级学院审核管理员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进行初审工作。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对上报的“双师型”教师进行系统审核材料。
教师发展中心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进行复审工作。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对上报的“双师型”教师进行系统二次审核材料。
(四)全员公示
审定后的“双师型”教师名单将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核报送
教师发展中心对公示无异议后的“双师型”教师名单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六)确认认定结果
山东省各相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认定意见进行抽查复审,确定认定结果。
(七)集中备案
省级认定指导中心对各个省行指委的复审确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认定结果备案工作,对通过认定的教师进行统一编码,有关信息可在系统中查询。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老师根据认定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信息填报,填报的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支撑材料均要真实有效,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
“双师型”认定建立工作QQ群212991560,请各二级院系审核管理员、参与认定教师请及时加入,入群后请及时修改群昵称,格式为“部门+姓名”,以方便后续工作的信息发布与交流。联系人:潘广睿;联系方式:1876638981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
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pdf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