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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4 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以下统称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即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当前同时承担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或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教授专业课所属大类参加认定。

二、认定工作流程

各二级学院上报院系管理员身份信息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17:00之前,自行组织安排学院内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管理员1-2名,并将审核管理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以“学院名称+双师管理员”的格式为主题,发送邮件至sdccjfzx@126.com。学校将为审核管理员建立审核账号,方便后续认定初审工作。

教师个人系统申报

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教师于2024年10月11日8:00-2024年10月20日17:00时间段内,登录认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gl.sdei.edu.cn/ssxjs/,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Ssxjs@0506),根据本通知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中的《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补充说明》以及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的文件的指导,在认定管理系统中填写信息、上传支撑材料,进行上报。

(三)学校审核

二级学院审核管理员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进行初审工作。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上报“双师型”教师进行系统审核材料。

教师发展中心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进行复审工作。根据《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上报“双师型”教师进行系统二次审核材料。

(四)全员公示

审定后的“双师型”教师名单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核报送

教师发展中心公示无异议后“双师型”教师名单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六)确认认定结果

山东省各相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双师型”教师认定意见进行抽查复审,确定认定结果。

(七)集中备案

省级认定指导中心对各个行指委的复审确认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认定结果备案工作,对通过认定的教师进行统一编码,有关信息可在系统中查询。

、工作要求

请各位老师根据认定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信息填报,填报的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支撑材料均要真实有效,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

“双师型”认定建立工作QQ212991560二级院系审核管理员参与认定教师请及时加入,入群后请及时修改群昵称,格式为“部门+姓名”,以方便后续工作的信息发布与交流。联系人:潘广睿;联系方式:1876638981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

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54号.pdf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双师型”认定申请教师申报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