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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一、学生出入校门应主动出示一卡通、出门条或学生证,下车步行,进校后自行车须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二、走读学生应在上课预备铃响前进校门,在放学铃响后可以出校门。

三、除休息日(周六晚休前、周日晚自习前)外,住校学生出校门需持有出门条,上课时间走读学生出校门也需持有出门条。出门条可由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书记(或副书记)、值班人员或学生处开具。出门条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生持有,在学生出校门时交给门卫,一份由批假者存根备查。

四、门卫在执行公务、例行检查时,学生必须积极配合。凡对门卫不礼貌、顶撞、辱骂甚至与门卫发生冲突者,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院周边环境复杂,从安全角度出发,任何同学不得爬墙外出。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