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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仪式管理规定

一、升旗仪式规定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更好地利用升国旗这个思想教育阵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整肃校园纪律,制定本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人人都应尊重并爱护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按照《国旗法》有关规定,我院升旗仪式选用三号国旗,出旗手、升旗手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要时刻注意保持国旗的整洁,不得升挂破旧、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二)实行院国旗班升旗和各二级学院轮流进行升旗讲话制度。升旗仪式的组织由院团委负责。国旗下讲话各二级学院轮流进行,每周一个二级学院参加升国旗仪式,内容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院团委的具体要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校规校纪教育,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及纪律的约束性(也可根据各系的具体管理情况,作总结性通报教育)。

(三)院国旗班的组成与管理

国旗班成员由院团委统一选拔、训练和管理。国旗班成员应选拔品学兼优、仪态大方、端庄的队员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承担升旗任务的人员必须仪表规范,着装统一,步伐强劲有力,动作舒展,节奏感强。

(四)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寒暑假除外)上午上课前举行。遇有大雨雪、强风、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可以不举行升旗仪式。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大活动举行升旗仪式。每周五放学前,由升旗手按《国旗法》第十条规定将国旗从旗杆顶徐徐降下并将旗帜折叠整齐。降旗时不列队,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降下后,方可自由行动。

(五)要按照《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遇到国家伟人逝世等重大变故,要根据上级统一要求降半旗致哀,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六)升旗前要做好准备

    升旗前30分钟,国旗班成员做好升旗准备,升旗手检查旗绳是否理顺,能否顺滑地拉动,广播站成员检查音响设备、磁带等。升旗前5分钟,各二级学院必须将本学院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人员整好队,原地保持安静站立。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都必须衣着整洁,姿态端正,一律脱帽,不准戴墨镜,不准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适合升旗仪式庄严气氛的服饰。

(七)举行升旗仪式时,在校班班主任必须准时参加,各班学生按规定区域从前至后由低到高排列,班主任站在前面,做好表率。其他教职工,在指定位置按要求列队站立,由分管副院长监督执行。          

(八)升旗仪式的程序

1、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2、出旗:出旗手、护旗手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正步走向升旗台前;升旗手做好准备,等待升旗。

3、升旗、敬礼:奏国歌前奏曲,升旗手立定,一人双手执旗绳做好升旗准备,一人左手扶旗杆,右肘成90度擎旗;奏国歌乐曲第一小节的同时,擎旗的升旗手朝右前方45度斜跨一步,右手先将国旗带向左腰际,然后向右前上方45度抛开,迅速退回右脚,双手轻执旗绳;同时另一名升旗手轻拉旗绳,随着国歌的节奏将国旗徐徐升起,仪式的升旗速度与国歌的奏唱速度同步,国歌奏毕,国旗升到旗杆顶端。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全体面向国旗呈立正姿式肃立并目送国旗升起。

4、国旗下讲话:要求讲话人吐字清晰,音质优美,富有感情。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要认真听取讲话,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要在讲话前后给予尊重性鼓掌欢迎。

5、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6、有序带回:升旗仪式结束后,全体师生按指定顺序依次进入教学楼。

(九)升旗活动必须人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对于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者,按旷课一节论处。学院将升降国旗仪式纳入常规考核,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情况、列队状况、精神状态、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检查情况等进行考评。对不参加升旗仪式或态度不端正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升旗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确保升旗的严肃性及教育效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满分为100分,分别对二级学院集合速度、升旗质量、学生干部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集合速度(10分)

院体育部根据各二级学院集合速度的快慢考核。分为迅速(规定时间内集合完毕,10分);较迅速(超过规定时间2分钟以内,5分);一般(超过规定时间2分钟以上,0分)三个档次。

(三)升旗质量(80分)

1、队列情况

队伍整齐、精神风貌佳(优,50分);队伍较整齐、精神风貌比较好(良,40分);队形散乱、精神风貌不好(一般,30分)三个档次。

2、出勤情况

院体育部随机抽查班级出勤情况,迟到每人次扣考核分2分;人数与二级学院上报不相符的(多于或少于均属人数不符),每人次扣考核分3分。

 

3、纪律情况

升旗整个过程中,院体育部对二级学院各班级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如在升旗过程中发现有说话、打闹、玩手机等现象,每人次扣考核分2分。

(四)学生干部工作成效(10分)

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态度不认真,有说笑、打闹等现象每人次扣3分;带回组织不力,导致整体秩序较乱扣5分;出现整体提前解散等严重问题的该项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