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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早自习)管理规定

早操(早自习)是由团委、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在清晨进行慢跑或自习的活动。其作用在于防止迟到、锻炼身体、充实知识,使学生由抑制状态逐渐进入积极活跃状态,精神振奋的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一、早操采用跑操的形式,以慢跑为主。如因天气等原因不能跑操,则改为早自习。

二、院团委、院体育部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早操质量进行评价;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对本学院各班级早操(早自习)质量进行评价。

三、评分制度采用100分制,共分五个方面,其中出勤情况30分、集合情况20分、纪律情况20分、早操质量10分、学生会工作绩效考核20分。

四、评分标准:

(一)出勤情况(30分):应全勤出早操(早自习),严禁无故缺勤。各二级学院随机抽取3-6个班级并认真核查实到人数,同时与二级学院体育部提交的应到人数进行比对,超出或少于应到人数,计入缺勤。确有特殊原因的缺勤人员应持有教师开具的假条,则不予扣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3分。

(二)集合情况(20分):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出操(早自习),严禁迟到早退。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迟到或早退的,应持有教师开具的假条。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

(三)纪律情况(20分):应在早操(早自习)期间坐姿端正并保持安静,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团委提交申请。如出现说话、打闹、玩手机、吃东西、趴着、下位、睡觉、摆奇怪造型、无故戴口罩、手插兜、走操等与早操(早自习)无关或影响集体形象的情况,每人次扣2分。

(四)早操质量(10分):跑操过程中应队列整齐、间距合理、步伐统一、精神饱满、口号洪亮。院体育部根据各二级学院跑操情况进行评价,并分为三档:优秀(10分)、良好(7分)、一般(5分)。

注:早自习期间对此项不予考核,统一以满分10分计算。

(五)学生会工作绩效考核(20分)

1、体育部工作例会各二级学院体育部部长应提前到场;

2、原则上要求二级学院体育部正职与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选派副职到场;副职无法到场的,再酌情选派优秀干事与会,并提前向院体育部部长请假;

3、开会期间应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出现与会议无关的行为,并及时将会议内容进行传达和落实;

4、各二级学院体育部应对本学院早操(早自习)考核工作认真负责,并积极配合院体育部考核工作,不得推诿抵触;

5、院体育部检查早操(早自习)时,二级学院体育部跟查的人数不得超过院体育部检查的人数;

6、不得出现提前通报、敲门、使用暗号等通风报信的情况;

7、因实习等原因整班无法开展早操(早自习),应提前向院团委申请。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提交假条的,应在每周四统分之前提交,但不得跨周。补交申请或晚交假条的不予认可,并扣除相应考核分;

8、各二级学院体育部部长应在每周四之前提交本学院各班级准确的出操(早自习)人数;

9、如存在特殊情况,必须出具老师开具的原版假条;假条照片不予承认,伪造假条应双倍扣除相应考核分;

10、如对考核成绩有疑问,应第一时间将真实情况通知院团委分管教师,并通过正当途径提出分数复核。

11、以上如有违规,每人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