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建设工作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我院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建设工作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在7月31日前,根据配档表要求,将所开展工作的相关文件上传上报至学院宣传处。上报材料须具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按照配档表分类上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处邮箱sdccxcc@163.com。
宣传处
20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