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办理流程及使用说明
一、学生证的办理及发放:
1、新生入学后,班级按要求组织填写新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审查无误
后签字,上交学生处作为办理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的凭证。
2、学生证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3、家庭所在地一律以户口本为准,尽量精确,如山东省烟台市。
4、乘车区间应填距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如户口本与现家庭住址不同,则需提供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5、照片为1寸免冠证件照。
6、发放时间:春季生为当年4月,秋季生为当年9月。
二、学生证注册与充磁
每学期开学后,各班级应按照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本班学生证收齐交到各院系团总支书记处,由学生处统一注册、充磁(注册为每学期一次,充磁为每学年一次)。
三、学生证的回收
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要将学生证收回后再办理有关毕业或退学手续。
四、其他
1、学生应妥善保管学生证;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不能和手机等物品放在一起,容易使优惠卡消磁。因个人原因导致学生证丢失或火车票优惠卡消磁的,原则上不予补办。
2、因家庭住址改变需更改乘车区间者,需提供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3、火车票优惠卡的使用时间为:春冬季12月1日至3月31日,夏秋季6月1日至9月30日;每学年最多只能购票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