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师生竞赛及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师生竞赛及科研成果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处室:
为加强我院师生竞赛及科研成果的统计管理,组织好相关成果的统计上报、成果交流、应用和推广、职称评审和奖励工作,根据《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师生竞赛管理办法》(鲁城院〔2021〕52号)《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城院〔2017〕53号)的规定,教务处对2022年度的师生竞赛和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本年度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间师生竞赛获得奖励、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以及2021年度因出版、发表时间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年度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
(二)成果类别
1.各级各类师生竞赛获奖;
2.学术论文、著作、教材;
3.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科研成果奖(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
5.科研课题立项及结项证明(教务处发布通知的课题不统计);
6.标准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
7.教研成果不属统计范围。
二、统计要求
(一)统计方法
以二级院系为单位,《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师生大赛统计表》《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为标准,按照不同成果形式进行填报。
填报的成果信息填写需准确无误、详细完整,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PDF或JPG格式),附件需清晰、完整。报送成果时,将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院系为单位打包(每名老师建一个文件夹);同时报送成果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样式如下:
(二)附件材料报送要求
1.各级各类师生竞赛获奖应报送获奖证书、大赛红头文件等;
2.论文应报送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
3.著作、教材应报送封面、版权页和封底;
4.专利、软件著作权应提交申请及授权证书;
5.获奖科研成果提交获奖证书;
6.科研课题立项及结项红头文件或通知;
7.牵头或参与制定标准全文。
三、其他事项
1.无特殊理由未按时填报的成果或材料信息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将不予统计,责任自负。
2.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报送师生竞赛和科研成果统计表,以免影响师生竞赛和科研工作量统计。
3.特别说明:依据学院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时间进程,本次统计时间范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本次统计将作为下一年度师生竞赛奖金预算编制依据,完成预算编制后不再增删改补;此外,年底还将进行11-12月份师生竞赛专项统计,该专项统计主要为了补充完整2022年度全年师生竞赛成果以备教育厅考核,不列入下一年度师生竞赛奖金发放预算。具体事宜详见《师生竞赛管理办法》。
4.报送方式
(1)加盖部门公章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的《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师生大赛统计表》》1份及成果原件报教务处(诚悦楼520室),相应电子版发至王金海邮箱3329370040@qq.com,联系电话:0535-2246618。
(2)加盖部门公章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的《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1份及成果原件报教务处(诚悦楼201室),相应电子版发至徐玲燕邮箱406918802@qq.com,联系电话:0535-2938797。
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师生大赛统计表》
附件2:《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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