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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门卫管理规定

1、

1、开门时间:

早晨:6:00;

上午:11:30;

中午:10月1日至4月30日周一、周三、周五14:00,周二、周四13:40;

下午:10月1日至4月30日15:40,5月1日至9月30日16:10;

晚上:20:40。

2、关门时间:

早晨:7:55;

中午:5月1日至9月30日12:40,

下午:10月1日至4月30日13:50,5月1日至9月30日14:20;

晚上:18:20;

夜间:21:30。

3、公寓大门关闭期间,学生因事进入公寓,须持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发的注明“回宿舍”字样的假条,经公寓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晚归的学生,要自觉配合公寓门卫查明晚归的原因,经老师确认并作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上课及晚自习公寓大门关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无故滞留宿舍。期间学生回公寓,须持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批准并注明“回宿舍”字样的假条,同时提供胸卡或学生证,公寓值班员登记、假条收存。需登记好何时进入、何时离开。

4、学生夜间因事外出必须经值班老师确认方可放行。

4、不得出现将社会人员放入公寓或男女学生互串宿舍现象。

5、学生家长确需进入宿舍者,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做好登记后方可入内,并按时离开。

6、学生将行李带出宿舍,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7、学生宿舍钥匙不得随便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