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门卫管理规定
1、
1、开门时间:
早晨:6:00;
上午:11:30;
中午:10月1日至4月30日周一、周三、周五14:00,周二、周四13:40;
下午:10月1日至4月30日15:40,5月1日至9月30日16:10;
晚上:20:40。
2、关门时间:
早晨:7:55;
中午:5月1日至9月30日12:40,
下午:10月1日至4月30日13:50,5月1日至9月30日14:20;
晚上:18:20;
夜间:21:30。
3、公寓大门关闭期间,学生因事进入公寓,须持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发的注明“回宿舍”字样的假条,经公寓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晚归的学生,要自觉配合公寓门卫查明晚归的原因,经老师确认并作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上课及晚自习公寓大门关闭期间,任何学生不得无故滞留宿舍。期间学生回公寓,须持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名批准并注明“回宿舍”字样的假条,同时提供胸卡或学生证,公寓值班员登记、假条收存。需登记好何时进入、何时离开。
4、学生夜间因事外出必须经值班老师确认方可放行。
4、不得出现将社会人员放入公寓或男女学生互串宿舍现象。
5、学生家长确需进入宿舍者,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做好登记后方可入内,并按时离开。
6、学生将行李带出宿舍,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7、学生宿舍钥匙不得随便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