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管理规定
一、走读生的条件与手续办理
(一)走读学生家庭住址应距离学院5公里以内。
(二)申请走读学生应居住在父母或亲戚家中,严禁走读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
(三)申请走读学生须由家长到校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填写走读生申请表并签署走读生安全协议。走读申请经招生老师、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走读。
(四)家长到校签字时需提供家长身份证、联系电话等;家长委托亲戚监管的需提供监管亲戚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并在申请表上注明意见。
二、走读生的要求与管理
(一)走读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周上学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下午(学校规定的上课、活动时间);每天上课时间:8:00-15:40(夏季8:00-16:10),若无另外安排,其它时间走读生不可滞留校园。
(二)家长应根据学院的作息时间,督促学生按时上学、按时回家,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学生在该回家的时间没有到家,家长应及时跟班主任老师联系,查明情况。学生因病、事不能到校,家长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走读生不上早、晚自习。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上课后私自离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三)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走读证明,进出校门要下自行车,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并自觉的接受有关人员的询问和检查。放学后应迅速离校,不在校内或校门口逗留。如因事不能按时离校,须经班主任批准,并抓紧处理完毕后及早离校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院的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不打架、不骂人、不接触陌生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
(五)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得进入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不结交社会不良青年。违者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六)走读生中午应在校内就餐,严禁到校外就餐。午休期间,走读生可在教室午休,不得进入学生公寓,不得在校园其他地方逗留。
(七)走读生严禁携带各种违禁物品入校,严禁帮助、带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八)家长应向学院提供家庭准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对学生的安全负有教育、管理和监护的责任,每周应主动与班主任至少联系一次,了解学生在校情况,积极配合学院搞好管理。
(九)走读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其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