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城院首页

山东城院与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举行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合作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

12月9日,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与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举行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合作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院长辛奎波、党委副书记张艳红,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贺鸿出席。

贺鸿向辛奎波一行简要介绍了山东城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对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近年来,学院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美心”工程,构建了心理健康教育“五心”工作模式,举办“5·25”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此次与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的签约合作,着力探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等为主要内容的医校合作模式,以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辛奎波介绍了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医校共建对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山东城院是今年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莱山院区成立以来第一所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的院校,希望双方加强交流学习、资源互补,共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畅通学生心理危机和心理障碍转介与诊疗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改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供专业支持和保障,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随后,辛奎波与贺鸿签署了《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合作共建”协议》,并一同为“心理健康服务共建单位”揭牌,开启了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与山东城院合作开展学生心理帮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新模式。

此次医校共建,既是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需要,也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对于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学生及时有效的转介、诊疗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学院将与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依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育人、共同发展的理念,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全方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代表,学院学工与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参加本次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