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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以贯彻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履职尽责,为平安宁夏、法治宁夏贡献红寺堡力量。

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在政法铁军锤炼上凸显新担当。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和把握政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常态化开展政法干警素能训练,教育引导政法干警铸牢忠诚之魂,践行初心使命。要以政法在“干”三年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刀刃向内革除顽瘴痼疾,深化形式主义专项治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统筹部门(单位)协调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督促属地乡镇(街道)落实工作任务,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在社会综合治理上扛起新使命。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围绕社会综合治理,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转变治理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关口前置接访,坚持“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理念,整合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等构建“十中心合一”联动平台,推行区委处级领导每日接访约访+重点部门(单位)常驻接访+部分部门(单位)轮驻接访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诉求动态清零。要融合数字赋能,强化数据采集、数据感知、数据共享,构建“综治中心+大数据”模式,整合学校、村组巷道视频监控,连接视频监控、周界视频、语音对讲,实现异常情况线上及时预警,线下落地推动核查处置。要常态化联合“三官一师一员”(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会会员)下沉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村规民约审核、法治家园建设、妇女儿童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在保障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刻的基础是人民,政法机关必须坚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建设,全面建设“智慧法治”,让改革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成功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受诉法人制”和“责任倒查制”,深化巩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细化执法司法监督,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实现对检察办案、流程、类型监督的全覆盖。

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谱写新篇章。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一体化,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风险隐患的要求,统筹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风险动态排查、研判处置等工作,构建起部门联动、责任共担、齐抓共管的一体化风险防控格局,确保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坚持矛盾纠纷调处高效化,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统筹网格员、退役军人、河湖林长等十类人员,常态化摸排社情民意,及时办理群众诉求;乡镇(街道)突出化解功能,县(区)突出疏导功能,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日清周结”“周清季结”。要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将常态化扫黑除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扫黑除恶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抓好抓紧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办理案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总而言之,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地方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放在重中之重来抓,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学习、深刻领悟,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红寺堡、法治红寺堡建设的生动实践。

(作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马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