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案明纪》第十三辑

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校纪委制作新一辑《以案明纪》教育内容,旨在通过典型案例“活教材”,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典型案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案例1: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中学校长吕品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22年7月,吕品为儿子操办婚宴,不如实报备报告操办情况,报备报告参加婚宴156人,实际参加213人,其中管理和服务对象101人,收受礼金6.4万元。2023年7月,吕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2:昭通市昭阳区大山包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涂智堃顶风违规操办“周岁宴”问题。

2023年10月,在昭阳区委对大山包镇党委开展巡察期间,大山包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涂智堃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周岁宴”,违规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近亲属以外人员,并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涂智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警言廉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大力纠治“四风”问题,将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整治重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礼金过高等不良风气得到扭转,党员干部借机敛财、谋取私利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移风易俗重在破,难在立。全校党员干部务必加强党性修养,不折不扣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文明、节俭、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莫踩踏纪律红线,用实际行动做榜样、带好头,以优良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