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 机房多媒体实训室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一、 计算机机房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1、 机房钥匙取放时间:
早 晨:7:50—8:10
大课间:9:50—10:20
中 午:12:00—12:10
下 午:13:50—14:00(夏季:14:20—14:30)
放 学:15:40—16:00(夏季:16:10—16:30)
为了不影响其他老师的正常使用,请务必按照取放时间进行使用,谢谢合作!
2、 机房钥匙由图书信息处统一保管,任课教师应在上课之前务必由本人亲自去行政楼426办公室进行领取,并做好领取登记;
3、 教学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将钥匙和《机房使用登录表》送回,因个人原因未归还钥匙而导致的延误教学或不配合登记《机房使用登记表》,将视情况轻重上报教务处直至暂停使用;
4、 任何人员不得私配机房钥匙;
5、 任课教师之间不得私自进行机房钥匙交接;
6、 非教学时间不得借用机房钥匙,严格禁止学生领取机房钥匙;
7、 教学课表外使用机房请提前一周告书面告知图书信息处,临时使用机房请直接与图书信息处联系,经允许后在机房钥匙取放时间内及时领取钥匙,以免影响使用。
8、 钥匙领取后如出现遗失,请立即向图书信息处(行政楼426)负责教师进行报备。
注:机房安装门禁系统后请参照门禁使用相关制度
二、 多媒体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1、 教室多媒体钥匙由图书信息处进行统一管理;
2、 新生入学后应及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领取多媒体设备钥匙,并由班主任指定专门班干部进行保存;
3、 老生离校前班主任应及时上报院系,由院系统一联系图书信息处对教室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将钥匙一并收回;
4、 任何人员不得私配多媒体钥匙
5、 非教学、学生活动需要,禁止其他人员利用班级钥匙私自使用多媒体设备;
6、 钥匙如出现遗失,请立即向图书信息处(行政楼426)负责教师进行报备。
图书信息中心
2016-11-6